一、各办公室、教研室、实验室应定期认真学习国家、省、学校关于安全管理的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,各室负责人应对各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,真正做好办公区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二、各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,妥善保管好公、私现金及贵重物品,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、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,谨防失盗。
三、不准在办公区内焚烧杂物、纸张,不准乱接电源,确因工作需要的,必须符合安全要求,在办公区内使用电脑等设备应注意安全,防止火灾、触电等事故发生。
四、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,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关灯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,锁好门、窗、橱、柜,如出现失火、失盗现象,由各室及相关责任人自行负责。
五、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,不得转交学生使用。
六、在学校作息时间之外(早8点-晚19点),在办公区(含教研室)因工作需要召开各种会议、座谈、谈心、咨询等活动,一律先在办公室填表登记,注明申请人、参加人数、事由再行召开,原则上不能超过22点。
七、办公区(包括教研室、实验室)除值班老师和学生外,一律不得留宿。
八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,应积极采取措施,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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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